西藏大学政法学院成立于2008年12月,其前身是西藏大学公共教学部。自成立以来,政法学院秉承“立足西藏、服务西藏、内涵发展、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以“笃行致知、明德崇法”为院训。通过多年努力,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学工作、科研工作、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长期以来,学院在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中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院,围绕国家、自治区重大战略需求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尤其是为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西藏建设培养了一大批符合新时代要求的高素质人才,为西藏政法战线输送了大批政治可靠、综合素质高的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和行政管理专业人才。
目前,政法学院现有两个本科专业: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2004年,法学专业获批并于当年招生;2014年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获批并于当年招生。经过多年的努力,两个专业均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门课程入选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3门课程入选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学院还有两个研究生一级学科学位授予点:法学(0301)、法律(0351)。法学下设理论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生态环境法学四个二级学科。法学专业和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在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的基础上,形成了本专科教育、各类成人教育以及研究生教育相结合的办学格局。2个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698人,硕士研究生160余人,我院本科教学生师比为25:1,另有函授和电大成人生2000余人。
政法学院现有教职工39名,其中专任教师34名。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8人,占比23.5%;硕士学位25人,占比73.5%;高级职称11人,占比32.4%。其中,法学专业现有专职教师23名:教师中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21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91.3%;有高级职称7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0.4%。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现有专职教师8名:教师中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8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100%;有高级职称2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5%。基本形成了一支政治可靠,专业基础扎实,学源结构、年龄结构、民族结构合理,整体素质较高,乐于奉献的师资队伍。
学院建设有校级科研平台3个,近3年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0余项,累计科研经费200余万元。学院建设有模拟法庭1个,经自治区司法厅批准建设西藏大学法律援助中心1个,签约挂牌17个校外实践教学示范基地以及3个“双师型”师资培训基地,均是学院重要的实践教学场所。
展望未来,学院在学校党委与行政的领导下,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把西藏大学办好,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西藏具有很重要的基础性意义和战略性意义”的殷殷重托和给西藏大学医学院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继承发扬“老西藏精神”,坚定按照教育部下发《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系列文件,对标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方案,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为西藏法治战线培养更多“靠得住、用得上、留得下、干得好”的法治2.0人才,为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西藏篇章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