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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4-14     点击:

西藏大学政法学院成立于2008年12月,其前身是西藏大学公共教学部(设立于2004年)。2011年4月,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从政法学院分离出去。政法学院自成立以来,秉承“立足西藏、服务西藏、内涵发展、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以“笃行致知、明德崇法”为院训,通过多年的努力,在办学层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学质量、科研水平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学院下设政治学与行政学系、理论法学系、应用法学系3个教学科研机构,并设有综合办公室、教学科研科、研究生管理科、学生管理科4个日常工作机构。

学院现有教职工38名,其中专任教师34名。教师中具有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9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6.47%;有高级职称13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8.23%。另有5人攻读博士学位。初步形成了一支政治可靠、专业基础扎实、学源结构、年龄结构、民族结构合理,整体素质较高、乐于奉献的师资队伍。学院现有个本科专业,即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另有法学一级学科、法律专业硕士和民族法学硕士二级学科。

学院在以本科教育为主的基础上,基本形成了本科教育、各类成人教育以及硕士研究生教育相结合的办学格局。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487人、硕士研究生142人,另有函授和电大成人生达3000余人。学院自成立以来,为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为西藏政法战线输出了大批政治可靠、综合素质较高的应用型法学和政治专门人才,为西藏的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学院自成立以来,经过不断地努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先后培育出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1门,并荣获2项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

教师的科研能力明显增强,逐步形成了边疆治理、西藏地方法治建设、民族法文化、少数民族习惯法等具有民族和区域特色的研究方向。“十”期间,教师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50篇, 共承担了7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7省部级科研项目。

学院主动加强与武汉大学、西南大学、四川大学等院校的联系沟通,建立起了经常性的互动关系。学院加大了开门办学的力度,通过开办各种培训班、教师担任兼职律师、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援助等方式充分发挥服务社会的职能,不断促进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创造社会效益。

学院将以西藏大学进入国家双一流重点建设大学为契机,紧紧围绕学校提出的把西藏大学建成“特色突出、西部先进、国际知名的综合性大学”的发展目标,开拓创新、团结奋进,为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法治西藏的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